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41|回复: 0

[新闻] 调查显示:公务员招聘歧视现象严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3-29 10: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雇主招聘要求调查
学历.............62.6%
健康.............47.7%
外贸.............36.7%
年龄.............32.9%
户口.............28.7%
性别.............21%
身高.............13.8%

   “要求北京户口,男,35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党员优先。”这则经典的公务员招聘广告会让近七成的应聘者感到不满。这个数据在中国政法大学昨天(27日)公布的调查情况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在3月27日举行的“促进就业机会平等,建设和谐社会”国际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透露,在该校所做的《反就业歧视综合研究报告》中,公务员招聘中的歧视现象相当严重,有65.9%的人认为在参加公务员招聘时碰到了歧视,其中主要是户口和残疾、健康原因的歧视。

    此外,公务员招聘中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歧视是年龄歧视。调查数据显示,42%的招聘要求应聘者在30岁以下,有58%的招聘要求在35岁以下。

    蔡定剑解释说,雇主提出一些用人要求并不构成歧视,“但在调查结果中,有将近50%的招聘单位提出了健康要求,还有身高、外貌、性别的要求和户口的要求,这些基本上可以判断是构成歧视的”。

    “反歧视”不仅普遍存在公务员招聘中,而且已成为目前就业领域中待解问题的关键词。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调查中,85.5%的人认为就业市场存在歧视。

    积淀已久的就业歧视不仅损害劳动力市场的正常发展,也是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一股逆流。因此,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相关法律尤为重要。

    3月27日与会的多位专家都建议成立反歧视的专门机构。蔡定剑表示,可以建立就业机会平等委员会,主要负责疏通反歧视的救济途径,特别是司法途径,并要修改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把反歧视纳入诉讼的范围。

    专家指出:就业歧视应明确定义

    3月27日在“促进就业机会平等,建设和谐社会”国际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均对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就业促进法》提出建议,认为其中应该明确就业歧视的定义和范围,使反歧视有法可依。

    目前我国许多招聘规定还涉及歧视,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就认为,应该制定反歧视促进就业平等的专门法律。“主要解决什么是歧视的定义和范围。”蔡定剑说,要将我国一些有歧视性的法律法规清除掉。

    对于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文珍认为,我国虽然有这方面规定,但不够具体,没有操作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就业歧视现象的蔓延。

    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张幼云也建议目前制定的《就业促进法》中,要解决关于歧视的定义和非歧视的规定。
摘自北京商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招聘之家

GMT+8, 2026-11-1 04:18 AM , Processed in 0.021280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