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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大学生求职:试用期和招实习生要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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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7 09: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用人单位招聘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大学生求职要小心“试用期”和“招聘实习生”。

  在9月16日的招聘会上,一家商标代理公司的招聘告示称招聘实习生。虽然没有任何关于薪酬、待遇的说明,但仍有不少人前往询问。该公司招聘实习生的信息,很快就被劳动力市场的工作人员撤了下来。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有关负责人指出,公开招聘实习生不妥当,相当于“零工资”就业,不合法,也不可取。

  有关负责人还提醒,一些用人单位说试用期不用签合同,也没有社保,这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摘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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