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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及劳务派遣公司须建工会12月底前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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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1 10: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网讯—常州日报消息 日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在人才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工会组织的通知》,依托各类人才和劳务派遣公司组建工会,全面加强劳动力市场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农民工及各类务工人员加入工会,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规定:凡依法登记注册并开业的人才和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在12月底前全部依法建立工会。各辖市、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主动配合工会组织,明确人才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工会组织管理体系,通过年度资质审核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人才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工会组织。要因企制宜,积极探索劳务工的维权机制、管理方式和活动方法。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创新吸纳农民工和各类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的组织形式和途径,全面提升工会组织程度和会员入会率。对不愿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输出机构,用人单位工会可建议本单位行政拒绝与其签订集体劳务用工协议。

  人才和劳务派遣公司要在介绍劳动者就业或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及时组织农民工和各类务工人员加入工会。努力做到务工登记与职工入会同步进行;人才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务用工协议时,工会会员托管协议同步签订;务工人员名册与工会会员名册同步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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