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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教育部出新规:高校聘教师须先当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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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 10: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校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昨天,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出处: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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