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41|回复: 0

[转载] 上海要求1/3新录用公务员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8-1 10: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要求1/3新录用公务员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今后上海将越来越强调新录用公务员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上海市人事局负责人表示,在2006年考试录用的约2300名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中,大约有三分之一要求必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国家人事部门规定,副省级以上机关在新录用公务员过程中要保证至少有三分之一有过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但上海市却将此规定延伸到全市所有区县机关。

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徐锦林说,许多用人单位和基层群众反映,近年来新招录的公务员虽然在学历、理论、谈吐上具有良好素质,但在对社情民意的了解,处理复杂社会矛盾的能力,以及在与百姓沟通的能力上都多有欠缺。人事部门总结后认为,那些从家门、校门直接进入机关门的“三门干部”的增多,是导致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

为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上海一方面在新录用公务员过程中强调必须有相当比例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特别是曾在街道、乡镇和基层执法一线队伍上工作过;另一方面对那些没有任何经验的新招录高校毕业生公务员,则要求他们必须到各基层单位实习锻炼一年,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才能正式加入公务员行列。

在强调新招录公务员的基层工作经历的同时,上海在户籍等方面则给予报考者更宽松的政策,来自城市低保家庭或农村困难家庭的“特困生”,还将享受免除一切公务员考试费用的优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招聘之家

GMT+8, 2026-10-26 11:12 AM , Processed in 0.01506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