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融资:1994年由北京利玛自动化技术公司以软件版权及相关资源作价49万美元,美国控制数据公司(CDC)以现金投资51万美元,合资成立北京利玛信息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分别拥有49%和51%的股权。 % `& d0 ?* x& Z. B0 j; ~, z* X
+ J: U6 F' Y+ T2 J第二次融资谈判:1997-1998年,上市的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公司拟收购利玛,将营运、市场和研发全部搬到沈阳软件园区,而将利玛现在北京的总部改组成北京研究院。因为这触动了利玛创业团队内心神经中最敏感的一节:控制权流失,最后不欢而散。3 _: Y! f3 X" F* X( C
+ |# x2 _) a s9 t r. b
第三次融资谈判:1998年夏天,用友公司提出2500万元收购利玛,让利玛的人到用友大厦上班,但由于价格以及控制权等核心问题,没有谈判成功。
, E3 j# ]7 d' ~. _' s
7 N+ r5 j* ~# {6 }5 N9 Z; |第四次融资谈判:1999年,香港一个风险投资公司的分公司深圳赛博威尔与利玛签定了一份投资协议,赛博威尔将向利玛投资3000万,占利玛51%的股份,然而直到2000年1月31日,3000万的资金一分没有到位,根据协议,合作自然终止。
9 |7 a6 C3 V, S
+ A* f/ D# n3 E- |. `' N2000年2月, CDC公司倒闭,其所占利玛公司的51%的股权转给了前CDC亚太区副总裁祁楚辉。( u0 U' r3 V H) x+ R
$ U% t: t! p, u3 l7 S8 g
第五次融资谈判:2000年7月8日,上市家具公司光明集团投资3000万人民币,占新公司股权的51%,利玛公司资产作价2882万,占新公司股权的49%(其中祁楚辉占18%)。合作协议规定光明在2001年3月正式入资。
, U! Z2 G1 J0 Y9 F8 ^2 I6 u8 a, N3 c: a
第二融资:2001年4月中旬,光明3000万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的3000万元投资款中有2600万被借给了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01年12月16日偿还370万元。光明的投资真正放到利玛账上只有770万元,主要用于装修办公大楼以及还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的借款(200多万)。
3 _% ?$ u1 g O1 T5 [- Q& O
$ b* @& Z: Y$ ^, [ o4 ?3 Z5 O% \, m2001年12月的一次董事会上,光明作为控股股东,提出了公司经营存在“潜亏”问题以及无形资产重新评估问题。
7 F: x1 N2 g0 I# ?/ h& c: T0 ^& Y6 I( V) s
2002年4月,创业者“哗变”。$ n4 S) L, a7 }7 N
( ?! Y( r f% u( T2002年6月1日,光明通过第三方评估,认为利玛公司在2001年2月28日的净资产为636.31万元(含无形资产)。
/ V' I6 a- S3 c. p- W% O& Y Y7 T/ `' G* _$ K
创业者评点:利玛在中国ERP市场支撑20多年,说实话,创业者真是“千辛万苦”。利玛创业者们从基本国外ERP图书开始理论“修炼”,先从项目开始研发。早期没有什么产品,靠项目用户的热情和项目程序员的苦干支撑。慢慢才有一些核心模块。他们很有眼光,一个眼光是看到了未来的中国ERP市场,另一个眼光是一开始就有风险投资。只不过利玛的两个投资着都有先天缺陷:研究所没有钱做继续投资利玛,CDC公司本来就是想让利玛给他卖硬件,2002年自己倒闭了股权转让给个人。利玛只有另谋出路。不断地谈判,希望,失望,再希望,再失望,这一路走来的辛酸,没有经过的人是无法真正体谅的。5 T4 V3 P# U* R# d9 T7 y0 U- [
" f5 T9 R" n( e/ Y3 S利玛创业者们与东软、用友,可能还包括金蝶进行并购谈判,他们也是想利玛尽快长大。当时不想放弃控制权,主要想的是利玛的品牌,这也可以理解。同时最后决定权在大股东,而不在创业者手中。3 |* k9 D* i, w& L+ n8 B
, W* L7 X: ]: ?/ A4 M0 y0 y% K
从融资的角度看,利玛最后被光明收购,作为利玛创业者确实可以感到很欣慰。
3 ^1 b5 D# T" L( D, u; K i/ J$ j
w2 ~" l. L0 y& o4 `9 [投资者评点:利玛的融资之路比较坎坷。尤其与深圳那家投资公司开始很热闹,据说在北京友谊宾馆开的新闻发布会,但后来一分钱没有进来,可以说是一出闹剧。估计当时深圳那家投资公司背后的香港公司想把利玛拿到NASDAQ去上市,但人算不如天算。后来NASDAQ崩盘,投资公司可能本来就想上市圈钱,根本就没有实际的投入计划。利玛没有可能上市,当然投资计划就泡汤了。9 Q N Y' ~, P9 q0 `7 q7 J8 d* H' p& D
: X. r! v7 L* T! y- T1 `3 @
好在利玛创业者还是吸取了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再与光明谈合作时,首先想到在协议中确定钱进来的时间。因为有协议约定,所以光明不得不很快把钱投进来。光明为什么投利玛?当然是为了开辟新的产业方向,估计而更主要的是为了股市表现。记得当时的中国股市上,股东对高科技的研发和应用异常热情。很可笑的事件是一个公司宣布将花费1000多万元建立企业的MIS系统,第二天该公司的股票由于有了这个题材竟然上涨五毛钱。中国上市公司有很多这样的操作和炒做案例。
7 n, B" ?3 z% E3 {4 n1 S! ~
~! `9 V( O+ U5 I/ c4 K0 ]2 {& @比较有趣的是,光明是从利玛的用户变成利玛的股东,就象TCL一样,由开思的用户变成开思的股东,不过光明没有TCL那样幸运,TCL用2000万元把开思卖给了金蝶。 |